各镇(街道),经济区管委会各相关局(室)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“大气十条”、“水十条”、“土十条”的有关要求,有效解决我区企业存在的产业规模小、工艺落后、环保设施不足、污染物超标排放及严重影响市场竞争秩序等突出问题,确保我区环境质量改善,按照《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集中整治“散乱污”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盘政办发【2018】11号),关于印发《辽河口生态区开展“散乱污”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》(辽河管办发【2017】25号)文件要求,严格按时间节点全面排查、分类整治、依法依规、限期整改到位,确保完成“散乱污”企业集中整治工作,请各乡镇、各相关部门及时调度辖区内“散乱污”整治工作,安排专人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和相关资料。
盘锦248365365管委会办公室
2018年5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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